“3·15”晚会曝光的伪劣灭火器,因灭火有效成分磷酸二氢铵含量最少的仅为20%,导致“越灭火还越大”,被称为“灭不了火的灭火器”。谁能想到,类似这样的劣质灭火器,一些网店所销售的质量更差,磷酸二氢铵含量仅为3%-6%。靠着低价,这些劣质灭火器经网店售往全国十余个省份,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首批王某等6名嫌疑人提起公诉。这也是浙江省首例网络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
去年4月,婺城区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对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过程中,会同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出租房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出租房配备的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通过现场实验,防火监督人员发现灭火器喷出的干粉无任何扑灭效力,遂将同批次灭火器送至权威机构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灭火器中的灭火剂成分(磷酸二氢铵)含量仅为3%-6%,和国标不低于75%的要求相去甚远,无法实现有效灭火功能。
该出租房房东反映,这些灭火器是他从江苏一家网店网购的。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检察官意识到,这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根据线索,办案人员发现,该网店累计销售量超过10万件,买家遍布十余个省份,社会危害性极大。婺城区检察院多次主动与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建议对该网店立案侦查,并以该网店为突破口,统一证据标准、明确打击范围,对于该网售灭火器的华体汇体育平台入口上游原料生产商、中游灭火器制造商与下游灭火器销售商进行全链条打击。
“干粉运来的时候,包装简陋,上面什么标识都没有。”“出厂时只做闭水测试,厂里有检测产品质量的实验室,但从来没用过华体汇体育平台入口。”
这是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厂家的工人所描述的场景。公安机关立案后顺藤摸瓜,对网店货源厂家——山东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进行收网。经检测,扣押的5000只干粉灭火器均为不合格产品。
按照规定,正规干粉灭火器生产经质检后,需张贴相关的产品标志、质量检验标志。
但为节约生产成本,以王某、李某为首的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在既不组织培训,也没有建立任何灭火器检验规程的情况下,雇佣工人使用不合格干粉、不合格灭火器罐体随意装瓶;装瓶后,也只进行简单的水气密试验,便贴上标识、二维码,并自行打印合格证挂上出厂销售。
因为各环节的“偷工减料”,他们生产的这种灭火器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均价。比如该公司生产的4公斤干粉灭火器出厂价在20元左右,而正常同规格干粉灭火器的生产成品就不低于40元。
这些灭火器低廉的价格,让网店经营者李某某动了心。物色好货源后,李某某在江苏租用场地,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设十余家网店,开始做起消防器材生意。
2022年5月起,在明知山东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粉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下,李某某低价购入该公司生产的各个型号灭火器,并在进价的基础上,以每只加价10元的价格(含快递费),在自己开设的网店销售。这些伪劣灭火器随后销往十余个省份,销售金额达上千万元。
如此劣质的灭火器销售出去以后,售后问题当然少不了。李某某手下客服人员交代,因灭火器质量问题,他们常常接到顾客投诉,包括瓶体破损、重量不够、漏气过快等。被投诉后,怕顾客“找麻烦”,他们一般直接予以退款或是重发质量达标的灭火器。如果碰到一些比较专业的顾客质疑网店所卖灭火器的质量,客服人员就会让美工直接PS灭火器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发给顾客。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案发后,婺城区检察院组建专班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夯实证据链条,对生产商、销售方进行全链条打击。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通过对上下游犯罪深挖,检察院对不合格干粉厂家负责人庄某等两人进行立案监督。
截至目前,婺城区检察院已对涉案的王某、李某、李某某、庄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对王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就案件反映出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婺城区检察院已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对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对消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加强管理。